哈萨克汗。又译额什木汗、伊希姆汗。※契晏依汗子,※塔吾克勒汗兄弟。1598—1628年在位。初随塔吾克勒汗率10万军进入河中地,占领阿合锡依、安集延、塔什干、撒马尔罕等城。后又统两万士兵留守撒马尔罕。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
1687—1749清代藏族高僧。生于青海迭部绒地区之折垅亚热村。12岁在扎贡喇嘛·丹巴达杰前受沙弥戒,取法名阿旺墨朗。15岁拜阿旺丹增为师,学经典。20岁在且巴夏仲前受比丘戒。28岁往拉萨朝拜噶丹诸寺
傈僳语音译,或称“妈打时”,意为“竹氏族”。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氏族图腾名称之一。以竹子为其氏族图腾。传说竹氏族系出生于竹筒,号称“竹王”,其后裔即成为竹氏族。竹氏族成员把“竹”作为自己的姓氏。至现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喜塔腊氏。字惠如。光绪时漕运总督松椿妻,宝康母。著有《逸倩阁遗诗》。
即“乌师庐单于”(347页)。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
维吾尔族古代散文体英雄史诗回鹘文残卷。也称“乌古斯可汗传”。原题阙佚,此题为近代人所拟。主要叙述维吾尔族传说中英雄乌古斯可汗的业绩。从其中有关的地名和内容分析,传说形成时间大约在10世纪,一说写成于元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召片领的随从。狩猎官,负责管理弓箭,兼收特别税。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