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克霍加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见“旺钦巴勒”(1401页)。
1166—?又作合赤温。蒙古孛儿只斤氏。※也速该把阿秃儿第三子,※成吉思汗弟。约宋乾道六年(1170),父卒,家境衰落,部众离散,连遭泰赤乌部、蔑儿乞部侵扰,逃避在外。早卒,无战绩。蒙古国建立后,由其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望谟县地区。苗语称“扎比里”。丧主办斋要在丧期13日之后举行或更晚一些时候,举行时姑、舅、婿及表亲等需送彩色纸扎物一套及米、酒、猪不等。如婿则送牛杀祭。丧主在堂屋摆木桌一张,上
?—704?唐朝突厥族将领。※阿史那步真子。初任步利设。垂拱二年(686),任右玉钤卫将军兼濛池都护,袭继往绝可汗,统弩失毕部。天授元年(690),率部六万余众徙居内地,入朝,拜左卫(一作右卫)大将军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于光绪十八年(1892)暂署噶伦。二十九年(1903)革职,三十四年(1908),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宣统元年(1909),
见“石勒”(447页)。
? —1892清末大臣。蒙古正白旗人。那拉氏。监生出身。咸丰间,由笔帖式加主事衔。同治十三年(1874),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光绪四年(1878),调奉锦山海道兼按察使衔。后调霸昌道。任内于营口要
?—698吐蕃大将。噶尔氏,故又称噶尔钦陵。大相※禄东赞长子。亦任大论(大相)。与弟赞婆“专统兵马”,“居中用事”。以吐蕃赞普赤都松年幼,其兄弟掌权,东与唐战,西兴兵于突厥。败薛仁贵于大非川。圣历元年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书名。清沈曾植撰。15卷。清代自钱大昕抄录校正《元朝秘史》后,继起者多从史地考证,史事笺证注释等方面究研《秘史》,此书即其一例。作者引证正史、方志、碑铭、私人文集等资料不下数十种,以对音方法考释15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