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崩布如
见“升得”(362页)。
见“升得”(362页)。
?—1136金大臣。本名迪古乃,亦作迪古迺、狄古迺,字阿思魁。耶懒路(今俄罗斯滨海边区塔乌黑河流域)人。女真族。完颜氏。金源郡王※完颜石土门弟。受太祖阿骨打器重。辽天庆四年(1114),以兵从伐辽。金
官名。元代设置,为宣抚使属员。掌管案牍及管辖吏员,为宣抚司经历的副手。明代授任土官,秩正九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见“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1340页) 。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今北京房山县磁家务。北靠半壁山,南临大石河。1981年调查发现。规模较大,东西宽200米,南北长300米。烧造年代较长,始烧于契丹初期,金代有所发展,直到元代方停。器物种
书名。撰者不详。80卷。作者从国史馆所纂大臣列传原稿本中抄录清初至乾隆末年满汉著名的大臣传记而成。其中满洲名臣传48卷,正传639人,附传138人;汉名臣传32卷,正传279人,附传28人。对研究清史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朱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朱荣袭千户,始以朱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朱家堡等地。附:朱土司世系(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二世”(643页)。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州。位于多览葛西北。以阿跌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467)置,以阿跌首领贺之为刺史。隶燕然都护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