阇里
见“彻里”(1098页)。
见“彻里”(1098页)。
契丹语音译,“拜舞”之意。宋人余靖在庆历三年至五年(1043—1045)先后3次使契丹,益晓契丹语,曾在辽兴宗设的筵席上,作汉语与契丹语交杂的《北语诗》,内有“微臣稚鲁祝若统”句,自注:“稚鲁,拜舞也
即“羌娜”(1140页)。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1583明建州左卫首领。又称他失、塔石、塔失。女真族。爱新觉罗氏。清景祖※觉昌安第四子,清太祖※努尔哈赤父。明嘉靖(1522—1566)末年,为建州右卫都指挥王杲部将,颇有胆略,屡随杲犯明边。后背
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置。因在金浦与路境内而得名。府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金城乡古城村;一说在该省乌裕尔河流域;或说在今齐齐哈尔市一带。今呼兰河、通肯河和拉林河一带,是其主要屯垦地。元世祖初
即“叶护可汗”(540页)。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地区对借贷的一种称谓。借贷分实物和货币两种。最早发生在同族人内部,不计较利息,归还时多给一点也只是出于酬谢。后来随着各个个体家庭贫富分化的进一步发展,不管借实物或货币都
书名。简称《辍耕录》。陶宗仪撰。30卷。作者于元末投考进士不中,隐居松江,耕读自适。当杂采前人笔记所载及本人亲身闻见之事,随手笔录,后编次积稿,共得382条,以成是书。所记“上自廊庙实录,下逮村里肤言
壮语音译,意为“百姓”。壮族平民称谓。从唐至清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载:广西左右江溪洞,除土官以外,平民谓之“提陀”。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按其家人口多少向土官领耕“份地”,
见“恩拉达卜”(18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