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苗纪略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辽、金地名。即今黑龙江省肇源西茂兴古城。辽属东京道。金属上京路。以辽、金之间的※“出河店之役”而名于史。天会八会(1130),金太宗完颜晟以太祖完颜阿骨打在此大胜辽兵,肇基王业,故改此地为肇州。参见“
①藏语“康松”的意译。唐代吐蕃行政区划。有两种解释:据《德乌佛教史》载,唐代吐蕃将地界按上、中、下三种地理方位划分,每“界”又各分为“上三界”、“下三界”、“中三界”或“卫三界”三部分。三界具体所指范
见“耶律滑哥”(1322页)。
唐代汉文史籍对今西藏之称谓。“吐”,一说系汉语“大”之唐音;“蕃”,藏族自称。亦指古代藏族政权。藏学界一般指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起,至9世达磨赞普时止。此后汉文文献虽偶有以吐蕃(或土蕃、特蕃)称之
古地名。秦时南海郡治所。秦末至汉初,为南越国都(在今广州境),三国吴时改广州。汉以来,一直为外商海舶凑集之地。今有番禺市,是近年番禺县改,在广州市附近。
见“慕容宣赵”(2441页)。
壮族长篇英雄史诗。流传于广西桂中、桂南、桂西等地,尤以红水河流域为最盛。原为“方块壮字”手抄本,有数千行之多,不分章节,七言腰脚韵体。整理翻译为汉文后分为《吞珠》、《斗奸》、《当王》、《压日》、《赶山
见“孟森”(1557页)。
?—1891清朝大臣。字桂亭。满洲镶白旗人。葛济勒氏。世居吉林。初从征捻军,累功至协领。河内之役,以少胜多,功尤最,晋副都统。光绪四年(1878),授西宁办事大臣。六年,调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以沙俄军
地名。见于《拉失德史》,位于今新疆乌恰县边境之图噜噶尔特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