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罗木咱卜
?—1805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元代乌思藏地方万户之一。又作塘万户、塘波且巴万户,《元史》有汤卜赤八(千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
大圣燕帝史朝义年号。761—763年,凡3年。
1119—1172金朝大臣。字元履。渤海族遗裔,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历仕熙宗、海陵、世宗三朝。熙宗皇统二年(1142),登进士第。六年,任尚书省令史。海陵为相,专愎自用,仅其
见“赫哲族”(2422页)。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即“乙失钵”(4页)。
①清高宗弘历年号。1636—1795年,凡60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高宗弘历(643页)。
即奇首可汗,又记作奚首。传说中的契丹始祖。有八子,繁衍为八部。时在潢河(今内蒙古境内西喇木伦河)西、土河(今老哈河)北一带活动,“草居野次,靡有定所。”《辽史》记在木叶山(两河交汇处,契丹发源地,契丹
见“贺兰山”(1776页)。
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石观保”(4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