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旺谷哲
旧时西藏门格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藏语音译,意为“达旺九人联席会议”。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夏日、色如和拉乌三措头人代表共同组成。专门解决措与措,村与村之间发生土地、械斗等纠纷。参见“达旺细哲”(733页)。
旧时西藏门格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藏语音译,意为“达旺九人联席会议”。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夏日、色如和拉乌三措头人代表共同组成。专门解决措与措,村与村之间发生土地、械斗等纠纷。参见“达旺细哲”(733页)。
即“纳喇特岭”(1273页)。
见“喜乐温河卫”(2183页)。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大兜领部而得名。原居于安阳城(今甘肃秦安县东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境内)。东晋太元十六年(391),被西秦乞伏乾归与高平鲜卑破多罗部首领没奕于(时为前秦苻登骠骑将
?—524北魏末羌人起义首领。又作莫折大提。秦州人;世居渭州襄城。北魏明帝正光五年(524)三月,沃野人※破六韩拔陵起兵反魏,诸镇民纷起响应。六月,太提因不堪秦州刺史李彦“政刑残虐”,亦结薛珍等于六月
即索罗杆,参见“祭索罗杆”(2089页)。
即“龙龛手镜”(500页)。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418—446北魏关中人民起义首领。杏城(今陕西黄陵县西南)人,一说北地(治今陕西富平东北)人。族属卢水胡。太武帝太平真君六年(445)九月,于杏城起兵反魏,拥众10余万。杀长安镇副将拓跋纥,攻新平,
见“刺山卫”(1585页)。
见“设”(9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