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戛司
见“辖戛斯”(2445页)。
见“辖戛斯”(2445页)。
汉籍对藏传佛教(喇嘛教)萨迦派的俗称。因寺院外墙饰以红、白、黑三色花条,故称。藏传佛教文献多不用此称。详见“萨迦派”(2007页)。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所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之一。每楼日土地撒播种子1斗8升5合至3斗。租种一楼日的土地,交纳地赋1斗5升。
古印信。已收存者有3颗。为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形方,边宽10.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5厘米。边镌有满汉文合璧“乾隆肆拾年九月口日”、“礼部造”、“乾字伍百肆拾伍号”、
宋元时期对来华朝贡、经商之信仰伊斯兰教商人、使者之称谓。亦称番商、番客、胡贾、贾胡等。公元8世纪起至15世纪,中国与西方的海上贸易,几乎为阿拉伯各国独占。当时来华贸易之商人多为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亚各
即“帖良兀”(1397页)。
勐腊傣族人民保卫边疆的斗争。1946年,法帝国主义者为侵占云南西双版纳勐腊县土地,将界碑偷偷移进中方境内十余公里,当地群众发现后即将其移回原处。此后法军虽多次偷移界碑,均被傣族群众一次又一次地搬回。法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元地方政区名。简称辽阳行中书省、辽阳行省。至元元年(1264),蒙古汗国首置北京行省(治今内蒙古宁城西大名城),镇抚辽东、西地区,旋改置宣慰司,直属中书省。六年(1269)又立东京行省,治东京(今辽阳
①族名旧时西部纳西族的自称。纳西族居住在云南西北和四川西南金沙江上游地带,略以长江第一湾流至东经100°4′处,自北而南分作东西两个区域。称谓颇多,大体东部的称为“公些”,西部的称为“纳西”。“纳”,
1706—1759清朝大臣。一译萨拉尔、萨赖尔、萨喇勒。卫拉特蒙古人。初为准噶尔达什达瓦部宰桑,驻牧喀喇沙尔(今新疆焉耆)。乾隆十五年(1750),以达什达瓦被杀,率众52户(一说千户,误)投清,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