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差
藏语音译,意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劳力,支不起乌拉差役者,降为支此种差役,专门出人役,终年自带口粮,无偿为土官家服劳役,或为政府或军队修路、修房、喂马、背水等。并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鸡蛋、皮袋、毛绳等实物贡赋。凡不服或少服差役、不纳或少纳贡赋者,要受罚款、鞭打甚至监禁等处罚。社会地位低下。民主改革后已被废除。
藏语音译,意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劳力,支不起乌拉差役者,降为支此种差役,专门出人役,终年自带口粮,无偿为土官家服劳役,或为政府或军队修路、修房、喂马、背水等。并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鸡蛋、皮袋、毛绳等实物贡赋。凡不服或少服差役、不纳或少纳贡赋者,要受罚款、鞭打甚至监禁等处罚。社会地位低下。民主改革后已被废除。
见“把台”(1061页)。
1030—1081北宋经略河湟地区边臣。字子纯。江州德安(今江西九江市境)人。嘉祐进士,调任新安主簿,建昌军司理参军。因试制科不中,客游陕西,访采边事。熙宁元年(1068),诣阙上《平戎策》3篇,主张
见“斡纳阿剌”(2427页)。
西夏农田占有者。可占有使军、奴仆。有头监进行管理。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领郎俊位帅众归附,清廷准其请,袭原土千户职。五十一年(1712),颁给印信、号纸,后属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
金朝大臣。契丹族。世宗大定(1161—1189)年间,官单州刺史。以虚誉得礼部郎中移剌道举荐,进秩两阶,迁同知太原尹,寻擢陕州防御使。实多取民利。大定十八年(1178)十月,与陕西路统军使石抹荣共以高
见“努尔哈赤”(1262页)。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下辖三十个分部。详见“纥石烈”(945页)。
见“狐偃”(1481页)。
见“耶澜可汗”(13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