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桑哇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1856太平天国将领。广西贵县那良村人。壮族(一说祖籍广东客家人)。颇通文墨,多谋而知兵。咸丰元年(1851),随弟(一说堂弟)※石达开参加金田起义,在石达开麾下参赞军事,因其足智多谋,甚倚重之。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袭任理藩院郎中兼步军副尉。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定西将军噶尔弼征四川口外理塘、巴塘。五十八年,奉命招降察木多等处索克三丹公、朱公、吉东,龚布等处之拉礼、墨
见“耶律世良”(1308页)。
见“哈答”(1630页)。
见“按出虎水”(1623页)。
见“句吴”(585页)。
卫拉特蒙古习俗。“祖苏”,蒙古语意为“粘胶”。当男女双方订婚后,男方父母要同女方商定送“祖苏”礼和结婚日期。其礼品除一片粘胶外,还要摆以油馃子、酸奶子、茶、糖、酒、红枣等食物组成的宴席。数量多寡视男方
见“赫哲族”(242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苏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其地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中游宁安县一带。南连毛怜、建州等卫。宣德八年(1433),结杨木答兀,杀建州左卫指挥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娱乐活动之一。维吾尔语音译,意谓“空中转轮”。流行于南疆地区。一般在春秋季节或办婚礼时举行。其法,在场地上竖起一根10余米长的圆木作轴,轴顶装一木轮,轮上装两根横木,各拴上绳索。轴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