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州
渤海王国置。为东平府所辖5州之一,领县仅知有紫蒙县。辽灭渤海后,其民大部分被辽太祖迁居今辽宁康平县境,置祺州(治所在今康平县东南)以统之;所领紫蒙县民被辽太宗迁居今辽宁辽阳市附近,仍以原县名置县治之。
渤海王国置。为东平府所辖5州之一,领县仅知有紫蒙县。辽灭渤海后,其民大部分被辽太祖迁居今辽宁康平县境,置祺州(治所在今康平县东南)以统之;所领紫蒙县民被辽太宗迁居今辽宁辽阳市附近,仍以原县名置县治之。
木结构建筑。又称吊楼。流行于贵州、广西、湖南西部壮、土家、苗、布依、侗、水等民族地区。为在房舍的一侧临空扩建的住房,好似吊在主建筑一边,故名。有的在下面支撑木柱。多住人,或放杂物。下面可作养畜或堆杂物
1904年英军上校荣赫鹏强迫噶尔丹寺长罗生戛尔曾等签订非法的《拉萨条约》,遭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清政府不予批准,为挽回主权,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派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等赴印度加尔各答,与英专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西州(治所在高昌)改置,隶安西都护府管辖。玄宗天宝元年(742),改称交河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复为西州,下辖前庭、柳中、交河、天山、蒲昌5
1632—1684清初蒙古族书法家。初入卫籍,姓赵,居京师。及长,至崇国寺出家理佛,以西藏高僧兰占巴为师,至五台山学经。曾历游西藏及内外蒙古,后返崇国寺。顺治十六年(1659),清帝诏众僧推选五台山住
见“缚喝”(2416页)。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为监察之官,职掌与唐朝御史略同,多由阿史那氏成员充任,分遣各部以监其政事,权力颇大。《隋书·契丹传》:“突厥沙钵略可汗遣吐屯潘垤统之……室韦分五部,突厥常以三吐屯总领之。”与
维吾尔语音译,新疆维吾尔族传统靴名。以香牛皮制成,或红色、或黑色。制如中原内地,头稍尖,帮高及尺,上嵌花绣。皮底、高跟,外镶铁掌,履地声音甚响。靴底高者称“玉代克”,平底的称“排巴克”。深受广大人民群
(1589—1642~43) ※黑山派和卓首领。本名玛木特·叶赫亚。※伊斯哈克和卓幼子。1596年,时年七岁半,被派往叶尔羌汗国主持教务,※马黑麻汗拜之为精神导师。是时实际主持教务者为大哈里发(代理人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见“舍利”(14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