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璀
见“萨催”(2005页)。
见“萨催”(2005页)。
明朝官员。字天翼。白族。云南大理府(今大理市)喜洲上洪坪人。弘治十五年(1502)中进士,授大理寺评事。为官清正,执法严明,对横行霸道的宦党也“如法判拟,不少假借”,故触怒宦官刘瑾,被贬为湖广宁远县丞
元世祖忽必烈命国师八思巴创制的拼音文字。忽必烈于至元六年(1269)颁发专门诏书推行。诏中称“蒙古新字”。时隔不久,于八年(1271)皇帝又下令改称“蒙古字”。史书称“蒙古国书(字)”或“元国书(字)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规定向领主缴
见“倒瓦答失里”(1887页)。
解放前云南永宁(今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乡)纳西等族人民反对封建领主的斗争。1935年,永宁封建阿氏土司总管阿少云勾结四川木里地区封建头人,劫掠百姓财物,又以购买枪枝维护地方秩序为名,向人民摊捐派款。被暴
金、元城镇基层吏役。《金史·食货志》: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职司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以坊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出雇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任,酬劳每人不得过百贯,初供役不得过1年。章宗时(1189—1
书名。元杨维桢(1296—1370)撰。30卷,附录6卷。作者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字廉夫,号东维子。泰定进士,授天台尹,转建德路总管府推官,擢江西儒学提举。元末农民起义爆发,拒张士诚召,避居富春山。
见“塔海绀卜”(2161页)。
?—1811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五子。乾隆三十一年(1766),从兄鄂罗木咱卜赴伊犁办理屯田事宜。三十八年(1773),叙功,获孔雀翎,五品秩。四十一年(1776),
1326—1332元朝皇帝。又译懿璘只班、懿怜只班、亦璘真班,亦怜真班。蒙古孛儿只斤氏。明宗※和世㻋与八不沙皇后次子,惠宗妥懽贴睦尔弟。文宗天历三年(1330)封鄜王。至顺三年(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