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萨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木萨。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次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霍集占,奉父命割麦济军食,叙功封公品级,理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事务。次年,受命办理伊犁屯田事宜,移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维吾尔农民往居,授伊犁阿奇木伯克。寻以喀什噶尔商伯克迈喇木、派苏巴特伯克呢雅斯骚乱,掠库勒塔里木等汛界,遂偕参赞大臣阿里衮往攻,封辅国公。二十八年(1763),赴南疆增调维吾尔族农民1500户至伊犁屯田。三十年,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木萨。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次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霍集占,奉父命割麦济军食,叙功封公品级,理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事务。次年,受命办理伊犁屯田事宜,移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维吾尔农民往居,授伊犁阿奇木伯克。寻以喀什噶尔商伯克迈喇木、派苏巴特伯克呢雅斯骚乱,掠库勒塔里木等汛界,遂偕参赞大臣阿里衮往攻,封辅国公。二十八年(1763),赴南疆增调维吾尔族农民1500户至伊犁屯田。三十年,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
或称“鲁郎道叭”。傣语音译,意为“官家的亲属”或“官家的子孙”。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的旁系后裔或远亲远戚。原为贵族集团成员,有资格当官,故亦属官种之列。后来相当一部分被迁往农村建寨,受领
见“轮台”(1377页)。
“潭马”,契丹语。是作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大潭马为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下之一瓦里。是宫下另有一瓦里
见“绥靖城”(1971页)。
1504—1536明朝将领。安徽凤阳府定远(今安徽定远)人。回族。沐昆之子。正德(1506—1521)年间,父死,嗣黔国公,佩征南将军印镇守云南。嘉靖(1522—1566)中,征寻甸、武定之叛,以功加
参见“阐”(2105页)。
见“伊循城”(806页)。
?—167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初任主事、员外郎郎中。康熙六年(1667),授内秘书院侍读学士。十年(1671),改翰林院侍读学士,充经筵讲官、日讲起居注官,后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十一年
高句骊国第七世王遂成的谥号。遂成于汉质帝本初元年(146)继位,汉桓帝延熹八年(165)卒,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即“豁罗剌思”(25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