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闻见录
书名。清代徐家干撰。1卷。光绪四年(1878)成书。主要记载贵州东南部地理、苗民习俗、语言、生产以及咸丰、同治年间张秀眉率领苗民起义之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及苗族史之重要参考资料。有《黔南丛书》本、上海古籍书店1979年影印稿本。
书名。清代徐家干撰。1卷。光绪四年(1878)成书。主要记载贵州东南部地理、苗民习俗、语言、生产以及咸丰、同治年间张秀眉率领苗民起义之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及苗族史之重要参考资料。有《黔南丛书》本、上海古籍书店1979年影印稿本。
雍正七年(1729),土民麻布朋杀死侮辱其妻的江西客商,清廷为实行改土归流,借机威胁傣族人民,诬称此事端是云南西双版纳橄榄坝(即勐罕)傣族土司※刀正彦指使。云南总督鄂尔泰遣副将张应宗、参将印名扬前往镇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设置之亦东河卫均称作伊屯河卫。
?—1753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固山贝子※喇什长子。尚郡主,封和硕额驸。雍正十一年(1733),率兵赴北路军,击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乾隆二年(1737),封镇国公。八年(
1250—1315元朝大臣。字润甫。临潢(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人。女真族。乌古孙氏。金明威将军乌古孙璧之孙。先世为女真乌古部,因以为氏。为人刚毅,才干过人。世祖时,从军灭宋,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
即“纳失失”(1268页)。
见“夷水”(759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合速嘉。该姓人员本居东北地区。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
见“张承奉”(1181页)。
即“掩㴲水”(20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