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
苗族传统簧管乐器。又称六声、瓢笙。由笙管、笙斗和簧片构成。相传,原用单根芦苇管制成,后经多次演变,成为竹制3管、4管、6管。一说确定6管,源自苗族6个支系。笙管外侧开若干按音孔,6管分两排贯入木斗或葫芦内。竹管长短不一,或在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小竹管,使其发出共鸣声。管顶端略向内弯曲。有大、中、小多种类型。大者长可达3—6米,小者仅20—30公分之间。大芦笙声音宏亮,声响远达3公里之遥,与莽筒齐奏高低音和谐,声音委婉。在侗、彝、布依、水、仡佬、壮、拉祜等民族中亦颇盛行。
苗族传统簧管乐器。又称六声、瓢笙。由笙管、笙斗和簧片构成。相传,原用单根芦苇管制成,后经多次演变,成为竹制3管、4管、6管。一说确定6管,源自苗族6个支系。笙管外侧开若干按音孔,6管分两排贯入木斗或葫芦内。竹管长短不一,或在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小竹管,使其发出共鸣声。管顶端略向内弯曲。有大、中、小多种类型。大者长可达3—6米,小者仅20—30公分之间。大芦笙声音宏亮,声响远达3公里之遥,与莽筒齐奏高低音和谐,声音委婉。在侗、彝、布依、水、仡佬、壮、拉祜等民族中亦颇盛行。
?—185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博尔济吉特氏。福建建宁镇总兵庆林子。道光十一年(1831),由闲散授蓝翎侍卫。二十年(1840),升头等侍卫、侍卫班领。二十七年(1847),因军政卓异赏副都统衔
傈僳语音译。傈僳族民歌曲调名。通常由男女青年在山野对唱,内容多反映爱情和生产劳动。歌词格式为七字一句,四句一段。由三句和一个固定的结束短句组成一段。各段用同一曲调反复演唱;反复时句首和句尾部分基本不变
1887年,法帝国主义强迫清政府订立《中法续议商务专条》,取得在红河地区修建铁路的特权,遂于1901年在蒙自成立滇越铁路公司,筹备动工。全线从越南海防到昆明。在云南境内,从河口到开远为下段,由开远到昆
又作“勘契仪”。契丹宫中礼仪。皇帝车驾远归,閤门使持雄箭,勘箭官持雌箭,比较相合,而后入宫。其仪甚隆,皇帝乘玉辂,至内门,北南臣僚于辂前对班立。勘箭官立门中,东上閤门使诣车前,立车左方,勘箭官揖进,至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一作四年,659),以石国瞰羯城(约在今塔什干地区)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参见“锡伯族”(2364页)。
即“猛安谋克”(2077页)。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