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氏
见“狄氏”(1104页)。
见“狄氏”(1104页)。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1719—1781中国伊斯兰教哲赫林耶派创始人。亦作马明清或马明新,字复生,名真卫。经名伊卜拉欣,道号“维尕耶·屯拉海”(意为“维护主道的人”)。回族。祖籍甘肃阶州(今武都县),后迁金县(今榆中县)马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和1865年(木牛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中,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数额(包括“当差户全户”和“半户”户主的姓名,及应
见“旧土尔扈特部西路旗”(524页)。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废主李期年号。自公元335—338年,凡4年。
①清代布特哈地区鄂温克人的一种猎场。清初因沙俄入侵,鄂温克与鄂伦春、达斡尔等族(史称索伦部)由黑龙江北迁居嫩江流域,多以狩猎为生,各有大体固定的狩猎区。时鄂温克人共有五个阿巴,每个包括若干氏族,清廷以
阿昌语音译,意为“串姑娘”。解放前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青年男女婚前自由恋爱活动。每至傍晚,未婚的青年男子携带葫芦箫来到心爱姑娘家附近,吹起悦耳的曲调。会心的姑娘听到后便会出来把自己心爱的小伙子迎到家中火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完颜珣(宣宗)本名吾睹补,幼年时世宗养于宫中,及长,累判兵、吏部,又判永定、彰德等军。泰和八年(1208),封升王。
?—168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通满、汉文。顺治举人。九年(1652),授修撰。十年,擢弘文院侍讲学士。十一年,擢弘文院学士,受命纂太祖、太宗圣训及删订历代通鉴,任副总裁。十四年(165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