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译塔喇沁、塔里雅沁。意谓“种地人”。一说源于突厥语,一说为托忒语。主要指为准噶尔封建主种地之维吾尔族农民。多来源于俘虏,也有部分是策妄阿拉布坦和噶尔丹策零在位时,被迫从南疆徙入者。尤以叶尔羌(今莎车
清代官署名。户部置,以稽核京城八旗官兵俸饷等项发放事宜。设满洲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掌处事,无定员。俸饷册档,悉由各旗※俸饷房查造,于一定期限内由各旗都统咨送户部,该处据册载人员升迁除授、挑补病退及截俸
见“拔都”(1363页)。
唐时为东北四族归附所设之四都督府。两番指※契丹和※奚,黑水指※黑水靺鞨。奚置※饶乐府,契丹置※松漠府,渤海置忽汗州府,黑水靺鞨置黑水府。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
即“必兰纳识里”(633页)。
阿昌语音译,意为“拉婚”。旧时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一种缔婚形式。解放前阿昌族青年男女恋爱自由,通过“串姑娘” (阿昌语称※“作涅勤”)往往物色上心爱的对象,当双方要求结合时,却遭父母反对,姑娘和小伙子约
清初回族反清斗争。顺治五年(1648)四月,甘州副将米剌印与丁国栋等人,在甘州(今甘肃张掖)发动回汉人民起兵反清,杀死清巡抚张文衡与大批文武官员,以“反清复明”为号召,拥明延长王朱识&
纳西语音译。含有“奴婢”之意。纳西族封建领主制(土司)地区具有半奴隶、半农奴性质的等级。在云南宁蒗永宁、四川盐源左所等地,约占总户数的29.3%。由家庭奴隶、罪犯、外来人户和※责卡等级下降而来。大部分
见“别失八里”(10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