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一作敖尔布。满语音译。即鹿角兵。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设此。以招鹿角,阅兵、临阵时,以掌鹿角进止、开合。鹿角,为一种防御设施,系用大木一,中分四段,各凿穿交叉两孔,再用木8根贯通之,而成笨重的障碍器具,
西夏官署名。治所在凉州(今甘肃省武威),为西夏辅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6案头。
史学界对元室北迁后的称呼。始见于郑麟趾(1359—1468)著《高丽史·恭愍王世家》(1451年成书),沿用至今。元至正二十八年(明洪武元年,1368),明将徐达、常遇春(回族)等北取中原,会师元大都
汉代鲜卑地区山名。位于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西(一说为今额尔古纳河东南的大鲜卑山,实非一地,后者为拓跋鲜卑先世居地),当地人称蒙格。公元3世纪末,东胡为匈奴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所灭,部
清代碑刻。见“太平寺锡伯碑”(273页)。
?—1237蒙古国宗王。又译果鲁干。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庶子。母忽兰皇后。蒙古国建立后,分封蒙古八鲁刺思、捏古思等4千户为食邑。太宗七年(1235),参加“长子西征”,从拔都等征钦察、斡罗思,攻占也
①(?—386) 十六国时期西燕国君。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西燕创建者慕容泓子。建平元年(386)慕容望(瑶)被杀后,为尚书慕容永立为帝,改元建武。率众东归,至闻喜,得知慕容垂已称
珞巴族民间传统运动项目之一。亦作芦白、博博。选用一高大树运回村竖立,将藤条或绳一端拴在高10余米的树顶端,一端固定于地面,呈斜坡线。活动时男女均可参加比赛。男性攀高须在第二次起跳时双手握绳索,仰面朝天
见“阿票”(1197页)。
昚(shen),古“慎”字,即“肃慎”(15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