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占
旧时台湾高山族的阿美人和卑南人流行的一种占卜方法。阿美人和卑南人地区过去如逢家人染疾或连续死亡,必须请巫师来行竹占,由巫师先砍伐约2尺长的一根竹枝,念咒后将其从中腰折断,然后根据裂断处竹丝的形状判断疾病轻重和应施法术或移居他处等。
旧时台湾高山族的阿美人和卑南人流行的一种占卜方法。阿美人和卑南人地区过去如逢家人染疾或连续死亡,必须请巫师来行竹占,由巫师先砍伐约2尺长的一根竹枝,念咒后将其从中腰折断,然后根据裂断处竹丝的形状判断疾病轻重和应施法术或移居他处等。
渤海国始祖大祚荣的谥号。祚荣于唐开元七年(719)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祚荣”(86页)。
契丹时期山名。属中京道。为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北九头山,蒙古语称和尔博勒津。原为奚地,后入契丹,成为契丹皇帝游猎频幸之所。辽圣宗※耶律隆绪时,尝至是山※土河(今西辽河上游老哈河)之滨,南望云气,有楼阁状,
部分壮族自称。亦作“沙人”。主要分布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有居“干栏”,击铜鼓,崇信鸡卜,妇女穿紧身上衣,下身著百褶长裙之俗。操壮语北部方言。有黑沙人(衣饰尚黑)、白沙人(衣饰尚白)之分。明清
见“耶律王祥”(1307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唐为幽州范阳郡,辽改燕京,金为大兴府。元太祖十年(1215),改中都路为燕京路。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改大都路,置大都路都总管府。下辖右、左警
解放前在西藏曾存在过的一种社会制度。是在国家握有最高土地所有权、西藏大小封建领主等级土地占有制与领主对农牧奴的人身不完全占有基础上形成的剥削制度。即西藏的全部土地(包括草场、山林)和农牧奴均被中央封建
见“奥里米”(2252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土拉河、喀鲁哈河合流处。东至萨喇博罗图,西抵珠格楞岭,南临达什隆山、北接本部右翼左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雍正八年(1730)析郡王车木楚克纳木札勒所辖佐领置,命朋素克喇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称呼。又作“乙斯勃”。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乙习本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之地,《辽史·营卫志》:“乙习
高句骊国官号。亦称“吐捽”。《后汉书》、《三国志》已有※“对卢”之官称,“大对卢”之称始见于《北史》以后诸《高句骊传》,列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大官”(《周书》加“褥萨”,称有十三级)的第一等级。位于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