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赤条画
元代驿站的管理条例。世祖中统五年(1264)八月改年号至元,颁《新立条规》,立《站赤条例》,对驿站进行整治,使之纳入统一的条例和规划之中。《站赤条画》共10条,包括组织领导、管理验收马匹、检验符牌、约束站官、监督使臣、管理牧地、祗应规定以及委任官吏等为主要内容。此条例不仅用于汉族地区驿站,也适用于蒙古族地区的驿站。实际上是元代驿站的基本管理条例。
元代驿站的管理条例。世祖中统五年(1264)八月改年号至元,颁《新立条规》,立《站赤条例》,对驿站进行整治,使之纳入统一的条例和规划之中。《站赤条画》共10条,包括组织领导、管理验收马匹、检验符牌、约束站官、监督使臣、管理牧地、祗应规定以及委任官吏等为主要内容。此条例不仅用于汉族地区驿站,也适用于蒙古族地区的驿站。实际上是元代驿站的基本管理条例。
见“部族官”(1905页)。
官署名。清初所设辅佐帝王治理政务的中枢机关。天聪十年(1636)三月,清太宗皇太极改“文馆”为内三院。内国史院,掌记注帝王起居、诏令、编纂史书;内秘书院,掌撰与外国往来文札,掌录各衙门奏疏,撰拟敕书;
隋唐时期靺鞨首领之一。又作度地稽。靺鞨人(一说为靺鞨粟末部人或白山部人)。为靺鞨一部的酋帅。隋炀帝(604—618年在位)初征高丽,频败其众,遂率部千余家归隋(一说在隋文帝开皇年间),被置于柳城(今辽
古沃沮族的一支。因分布于沃沮区域北部(一说在长白山北)而得名。《后汉书》等称其“去南沃沮八百余里”,史界比定分布地区说法不尽一致:一说在今吉林省延吉、珲春、和龙、汪清等县地;一说图们江以北,兴凯湖以南
见“左国城”(458页)。
部分壮族自称。壮语音译,意为“傣人”。分布在广西龙州、钦州、防城及文山州境内。操壮语南部方言。
371—405晋代吐谷浑王。一名大孩。吐谷浑氏。※视连子,※视罴弟。晋安帝隆安四年(400),兄卒,以兄子树洛干年幼,继王位,娶兄妻念氏。史称其“性懦弱,耽酒淫色,不恤国事”,妻念氏专制国事。在位期间
藏语音译,又称“德窝”或“然德”。旧时四川阿坝藏族牧区临时被雇佣的短工。雇主一般为牧主或比较富裕的牧民。被雇者主要从事割草、剪毛、揉皮子、赶毡等工作,由雇主供给伙食,并根据不同工种给予一定数量的酥油作
见“松桃县”(1295页)。
参见“撤满甫尔”(24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