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擅入四川藏地章程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木工制作和工匠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赫哲族传统手套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手套”。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用两块狍皮缝成。手背上面的皮子抽褶,姆指与其余四指分开,手腕上部另以薄兽皮或鱼皮做成约半尺长的筒,并缝有带子。戴
见“羊苴咩城”(890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济尔哈河东岸。东至胡济尔图,接札萨克图汗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西至克勒特肯察布,接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左旗界;南至乌里达沙尔,接札萨克图汗部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罕诺尔,接札
见“李存勖”(1030页)。
西域古国名。王治天山西部疏榆谷(今新疆巴里坤湖附近)。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300余,口2000余,兵799。国王之下设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各1人。居民“庐帐而居,逐水草,颇知田
元代土司名。据《元史·地理志》,大德元年(1297),蒙阳甸首领缅吉归附,遣弟阿不刺等赴阙贡方物,请岁贡银千两及置郡县驿传,遂立通西军民府。《读史方舆纪要》卷119,谓其地在陇川宣抚司西南,即木邦(治
一种笨重的犁杖。亦名“大抬犁”,或“大抬杆犁”。因驾牛不用套,在牛颈上驾横杆,用皮绳连接犁辕得名。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从事农业生产的达斡尔族聚居区。除铧子和犁镜购买外,其余木制部件均自造。一般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中统二年(1261),不花受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