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抹靳家奴
金朝大臣。契丹族。世宗大定(1161—1189)年间,官单州刺史。以虚誉得礼部郎中移剌道举荐,进秩两阶,迁同知太原尹,寻擢陕州防御使。实多取民利。大定十八年(1178)十月,与陕西路统军使石抹荣共以高价卖私物、抑价买民物获罪,为尚书省劾,法当解职削阶,世宗因其扬伪誉诳朝廷,不可恕,诏除名。
金朝大臣。契丹族。世宗大定(1161—1189)年间,官单州刺史。以虚誉得礼部郎中移剌道举荐,进秩两阶,迁同知太原尹,寻擢陕州防御使。实多取民利。大定十八年(1178)十月,与陕西路统军使石抹荣共以高价卖私物、抑价买民物获罪,为尚书省劾,法当解职削阶,世宗因其扬伪誉诳朝廷,不可恕,诏除名。
即“兀者”(107页)。
明代云南地方土官。孟波人。傣族。原为麓川思氏地方政权的招鲁(土官、地方首领)。洪武三十一年(1398),附明,建文四年(1402),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永乐元年(1403)二月实授。同年,
清代官名。全称川、滇边务大臣。英军侵略西藏后,为防其扩张,以固西陲,赵尔丰建议筹办。鉴于以往藏入瞻对,川不能救;英兵侵藏,川不问战的状况,皆边疆不治,川、藏道路中梗所致。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四
西夏文译佛经。译自后秦鸠摩罗什译本。西夏文译者佚名。一为木刻梵夹本,存卷3。卷首有元代皇帝印经祝赞。现藏北京图书馆。一为泥金写经,绀纸金书,存6卷,前有道宣述弘传序,藏法国巴黎图书馆。一为木刻本,有西
吐蕃统治河陇地区的军政建置。又称“东境五节度”或“东鄙五节度”,简称“东道节度”。掌管青海、甘州、河州、凉州及瓜州等五个节度区,并兼管松州道节度。主要驻地在河州(今甘肃临夏),有时在陇州(今陕西陇县)
又名“阁道”或“复道”,古代西南山区交通设施名。多设于绝险之处峭岩陡壁之上,凿孔架桥连阁而成。《四川通志》载:“石鼓偏桥,即古秦汉制也。缘崖凿孔,插木作桥,铺以木板,覆以土,傍置栏护之。”有木栈和石栈
见“白马氐”(597页)。
?—551东魏、北齐官员。字绍远。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魏景穆皇帝※拓跋晃玄孙,中散大夫元弼子。涉子史,颇属文。北魏建义元年(528),诉复王爵。东魏天平二年(535),迁司空,寻坐事免。武定二年(5
见“耶律有尚”(1309页)。
木制神偶的统称。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旧时信仰和供奉的神很多,多数神偶以木削制,也有画在布或纸上,绣在布或兽皮上的。用木必须是松木,据说神都愿意住在松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