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彦伊
宋代高州领主。珍州(后改高州,今贵州正安西北)人。原珍州刺史※田景迁之子。初任衙内都指挥使。开宝八年(975),父卒,袭其位为高州刺史。至道元年(995),与溪州领主同入朝纳贡。咸平三年(1000),遣子入朝贡方物及输兵器。五年七月,遣子承宝等22人献方物,宋廷赐巾服、器币,封承宝为山河使、九溪十峒抚谕都监。六年,遣承宝参与镇压益州、施州少数民族暴动。
宋代高州领主。珍州(后改高州,今贵州正安西北)人。原珍州刺史※田景迁之子。初任衙内都指挥使。开宝八年(975),父卒,袭其位为高州刺史。至道元年(995),与溪州领主同入朝纳贡。咸平三年(1000),遣子入朝贡方物及输兵器。五年七月,遣子承宝等22人献方物,宋廷赐巾服、器币,封承宝为山河使、九溪十峒抚谕都监。六年,遣承宝参与镇压益州、施州少数民族暴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葛称河卫。永乐八年(1410)三月置,以部人谢成格为指挥。《满洲源流考》作噶齐克卫,并说清代有地名噶齐克,在齐齐哈尔西180里。
见“萧孝忠墓志”(2003页)。
?—1903清末将领。字振邦。满洲正蓝旗人。莫得里氏。吉林驻防。以骁骑校从副都统福珠里出师伊犁,以战功迁协领。玛纳斯既复,署伊犁锡伯营领队大臣,驻车排子屯田。因前功晋副都统,赐“志勇巴图鲁”号。光绪十
即“夷俗记”(760页)。
见“杨诏”(965页)。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统治制度。是清政府自天命九年(1624)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近150年中,对先后归附和降服的蒙古各部,按照“建其众”以“分其势”,的统治意图,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
卫拉特蒙古习俗。“祖苏”,蒙古语意为“粘胶”。当男女双方订婚后,男方父母要同女方商定送“祖苏”礼和结婚日期。其礼品除一片粘胶外,还要摆以油馃子、酸奶子、茶、糖、酒、红枣等食物组成的宴席。数量多寡视男方
(1508—约1599、1605) 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和卓之祖。和卓※玛哈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一作第四子)。母为苏图克·布格拉汗后裔。原籍中亚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幼时被迎往巴里黑(今阿富汗境
参见“昂仁”(1412页)。
见“苏克苏护河部”(10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