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部
建州女真诸部之一。又称完颜部、王家部。位于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兴京老城镇东北,吉林省通化市西南王家大堡附近。辖地在佟家江及新开河、富尔等江流域,以农猎为生。明万历十六年(1588),被努尔哈赤收服。
建州女真诸部之一。又称完颜部、王家部。位于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兴京老城镇东北,吉林省通化市西南王家大堡附近。辖地在佟家江及新开河、富尔等江流域,以农猎为生。明万历十六年(1588),被努尔哈赤收服。
又称《会议管辖哈萨克等处条款》。1894年1月1日(清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清朝和俄国官员在塔尔巴哈台签订。1893年10月,中俄缔结※《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原则规定中国将收回被俄国强行租借了
北魏对吐谷浑王的封号。太和十六年(492),吐谷浑王※伏连筹遣世子贺鲁头朝魏,献方物,次年,孝文帝封以是号。
见“只儿蛮卫”(551页)。
见“张骞”(1177页)。
1723—1757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姓伊克明安。※拉藏汗长子噶尔丹丹衷遗腹子,后随母博托洛克改嫁辉特部首领伟征和硕齐,遂继父姓。初领准噶尔一昂吉。乾隆十五年(1750),以噶尔丹策零长子喇嘛达尔札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至元宝钞、至元钞。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因中统钞行之年久,物重钞轻,钞值跌落,改行至元钞。面值分5文、10文、20文、30文、50文、100文、200文、300文、500百
见“兀失卫”(108页)。
党项羌葬俗名。宋代麟(今陕西神木县)、府(今陕西府谷县)二州党项族中,男女私奔情死于野,双方亲属寻觅其尸体,用绸缎包身,外裹以毡,束以皮条,椎牛设祭。然后择峻岭,架木高丈余,称为女棚,置尸于上,以谓升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撰修。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修成,连同太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