煨酒
壮族地区特产名酒。亦称窖酒。产于贵州从江等地。酿造方法独特:把糯米蒸熟后,铺于竹蕈间让其散热,加曲药拌匀,置于瓦缸中发酵,待糯米变甜,香气四溢时,把米糟放入小口坛中,严禁粘着油盐,同时放入适量凉开水,加盖,将草木灰加水拌成糊状用以封坛口,再用树叶把坛子包起来,置于火炉旁慢慢煨烘,并经常转动坛子,一两天后,待听到坛内沸响声,即将酒坛移到干燥阴凉的楼上存放,三、四个月后即可打开饮用。酒呈金黄色,味香甜,性温和。能长期存放,永不变质,且存放的时间越久越浓稠香甜。
壮族地区特产名酒。亦称窖酒。产于贵州从江等地。酿造方法独特:把糯米蒸熟后,铺于竹蕈间让其散热,加曲药拌匀,置于瓦缸中发酵,待糯米变甜,香气四溢时,把米糟放入小口坛中,严禁粘着油盐,同时放入适量凉开水,加盖,将草木灰加水拌成糊状用以封坛口,再用树叶把坛子包起来,置于火炉旁慢慢煨烘,并经常转动坛子,一两天后,待听到坛内沸响声,即将酒坛移到干燥阴凉的楼上存放,三、四个月后即可打开饮用。酒呈金黄色,味香甜,性温和。能长期存放,永不变质,且存放的时间越久越浓稠香甜。
旧时满族萨满教祭祀活动。祖宗板,满语作“倭库”,一般长1.5尺,宽1.8尺,满族入关前,各家于正屋西藏上龛置之,上放谱匣,内藏祖先像、族谱,祖先偶像或朝封诰命等。每逢年节,为“缅怀远祖”,行祭祖礼。其
见“建平蛮”(1542页)。
阿拉伯语amir,音译。又译作“艾米尔”。意为“首领”、“统治者”、“国王”。※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时期意为“军事长官”、“将军”,主要用于称呼游牧军事贵族。他们往往掌握部落或氏族的一定数量的民兵
见“硕德八剌”(2029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年(1765)置。一等台吉噶尔丹达尔札裔。设1佐领。隶札萨克图汗部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四十六年(1781)世袭。牧地在济尔哈河东岸。东接该盟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南至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蒙化、土家。原为部落首领名。后以之名部。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华坪、永胜、大理、云龙、剑川、祥云、楚雄、弥勒、昌宁、保山、凤庆、云县、巍山、景东、普洱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见“二十四史”(6页)。
清代后藏僧官。又作敦珠策忍。藏族。初任扎什伦布寺之业尔仓巴。道光五年(1825),因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人管理不周。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向清政府奏准赏其四品顶带,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
见“药杀水”(1603页)。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