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官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凡事皆咨之,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备受尊崇,王子、群臣皆惮之,事之卑谨,不敢有过。原西泸县令相州人郑回于天宝(742—756)末,因巂州陷,被俘,阁罗凤爱其有儒学,重用之,使教子弟。异弁寻在位时(780—808),曾任此职。南诏以后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大理国,亦设此官。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凡事皆咨之,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备受尊崇,王子、群臣皆惮之,事之卑谨,不敢有过。原西泸县令相州人郑回于天宝(742—756)末,因巂州陷,被俘,阁罗凤爱其有儒学,重用之,使教子弟。异弁寻在位时(780—808),曾任此职。南诏以后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大理国,亦设此官。
旧时德昂族祭祀活动之一。流行于云南保山潞江坝地区。民间以为蛇神能保佑耕畜,故每年夏历腊月二十日举行一次祭祀活动。通常选村中一株大树为“蛇神”,四周砌以围墙,平时不让人接近,并严禁砍伐,作为祭神之处。届
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
清咸同年间云南回族人民反清起义。***战争后,清政府对云南回民歧视、压迫日甚,滇西他郎(今墨西)南安(今双柏)屡次发生汉族恶霸强夺回民厂矿事件。道光二十三年(1843)、二十五年在永昌(保山),咸丰四年
?—935夏州党项羌首领。本姓拓跋氏。五代后梁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仁福子。后唐长兴四年(933)父卒,以左都押牙四州防遏使被三军推为留后,矫父遗命向后唐乞封。明宗降诏以兵促其移镇延州,拒不奉命。四月,遣
明代云南地方土官。孟波人。傣族。原为麓川思氏地方政权的招鲁(土官、地方首领)。洪武三十一年(1398),附明,建文四年(1402),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永乐元年(1403)二月实授。同年,
见“壶”(2091页)。
藏语音译,意为“师傅”。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和寺院主持者名称。原系喇嘛教中主持授戒者的职称,后成为当权僧侣的专称和政府官职名。有寺院住持堪布(略似内地寺院方丈)如扎仓堪布;达赖、班禅、萨迦法王等人的内侍
书名。全书直译为《善说一切宗教源流及教义晶镜史》,意译统称《宗教流派境史》。因此书※土观·罗桑却吉尼玛(1737—1802)所著,故书名又多称《土观宗派源流》。成书于明嘉庆六年(1801)。作者系青海
东汉至十六国时期匈奴诸部之一。因世居卢水(今青海西宁市西卢溪水),故名。游牧于张掖(今甘肃张掖)南至卢水一带,隶张掖属国都尉管辖。东汉初兴起,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破烧何羌比铜钳。永平十六年(公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内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作驻藏章京。一般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调充,初为1员,后增为4员。乾隆四年(1739),照驻扎哈密、瓜州司官之例,2年一换,后改3年,期满后,仍由理藩院派员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