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县
清地名。位于辽宁省中南部,顺治十年(1653)置。境域东西150里,南北120里。东至凤城,西至锦州府广宁县。晋、隋属高句丽。唐属盖州。辽置海州南海军,属东京道。金为澄州。元属辽阳路。明置海州卫,隶辽东都指挥使司。清顺治十年,改海城县,隶辽阳府。十四年,改隶奉天府。清末民初,治内有汉、满、蒙、回、巴尔虎蒙古、锡伯、朝鲜等族居住。
清地名。位于辽宁省中南部,顺治十年(1653)置。境域东西150里,南北120里。东至凤城,西至锦州府广宁县。晋、隋属高句丽。唐属盖州。辽置海州南海军,属东京道。金为澄州。元属辽阳路。明置海州卫,隶辽东都指挥使司。清顺治十年,改海城县,隶辽阳府。十四年,改隶奉天府。清末民初,治内有汉、满、蒙、回、巴尔虎蒙古、锡伯、朝鲜等族居住。
见“昭礼可汗”(1648页)。
?—1725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温都氏。由笔帖式授内阁中书。康熙三十六年(1697)圣祖玄烨亲征噶尔丹,特简为陕西按察使,历陕西布政使、巡抚。四十二年,奉命会勘河南府至山西,由黄河挽运事宜,以赈
即“寻阁劝”(932页)。
地名。瑶族聚居地。在今湖南桂东县境西南,地处湘、赣边界。南宋嘉定朝时(1208—1244),当地先后爆发了以瑶族首领罗世传和李元励领导的瑶民大起义。
见“青裤瑶”(1280页)。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唐代设置于陇右地区的军政机构。高祖武德七年(624),以凉州总管府改置,督凉、肃、甘、肃、瓜、沙、伊、芳、文8州。太宗贞观元年(627),废为神乌县。高宗总章元年(668)复置。咸亨元年(670),升
见“勒勒车”(1986页)。
清代哈萨克大(乌拉)玉兹分支部落名。又译都拉特部。其先民一说是唐代西突厥的※“咄陆”,一说为15世纪蒙古“朵豁剌特部”。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18—19世纪时,分别游牧于吹河、塔拉斯河及
见“和宁路”(14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