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租地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辽穆宗天顺皇帝耶律璟年号。951—969年,凡十九年。
书名。全称《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前集60卷,附新集,不分卷,两册。元朝官修,汇集圣旨条画、律令格例及司法部门判例等档案材料的总集。前集收录的材料,起中统元年(1260)迄延祐七年(1320),新集所辑
西夏仁宗朝党项人起义领袖。见“蕃部起义”。
?—1454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与※黄龙等率苗民起义。与贵州臻、剖、五坌等地苗民联合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地屯营。被提督蒋琳、总兵官都督方瑛等镇压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契丹官署名。契丹开国初,※耶律阿保机于天赞元年(922)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契丹官分北、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辽史》卷45)是官署属北面宫官,专理诸宫卫契
见“沙马宣抚司”(1130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火而赤”、“豁儿臣”、“和尔齐”。《元朝秘史》释为“带弓箭的”,即佩弓矢环卫者。《元史·塔察儿传》:“火儿赤者,佩鞬侍左右者也”。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
见“阿苏特”(1207页)。
见“四馆四里”(5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