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郭尔鄂笼
即“烘和罗鄂笼”(1927页)。
即“烘和罗鄂笼”(1927页)。
即“水达达”(424页)。
见“拉加寺”(1368页)。
清代西北地区之一部落集团。又称朵兰人、惰兰人、多兰回子等。主要居住于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罗布泊附近以及库尔勒等地。关于其来源,目前尚无定说。一说是卫拉特蒙古人,在准噶尔政权衰微时移居于维吾尔
苗族反暴政组织。苗语称“布将帅”。民国三十一年(1942),湘西永绥县(今湖南花垣)民乐乡盐井寨苗族以“做善事,替世人解除疾病痛苦”为号召,组织苗族男女老少,崇奉上天的七仙姐,参加操练及传授“仙法”。
见“耶嘉克珠”(1324页)。
宋代凉州(今甘肃武威)吐蕃六谷部大首领。兄※潘罗支死后,经六谷部众公推,承袭大首领职。被宋授为朔方军节度、押藩落等使,依宋抗夏,发展与宋的政治、经济、文化往来。景德二年(1005)二月,遣甥呵昔与凉州
又作“炒伍侕尀”。契丹语,意“战时”。契丹族对“腊辰日”的称谓。俗于是日,皇帝配甲,并率诸司使以上臣僚共着戎装,五更坐朝,奏乐饮酒,毕,依等次赐甲仗、羊马。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
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为逃避差役,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2千文普尔钱,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
见“云冈石窟”(2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