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征收谷物令文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契丹小字铜镜。是镜在解放后于内蒙古喀喇沁旗一废品收购站中发现,现藏内蒙古博物馆。以左下方镜侧阴刻汉字“宝坻官”字样取名。正八角形,边长5.6厘米。镜背正中有纽,纽有系穿,四周留边,上下左右铸缠枝花纹图
高句骊国第十二世王然弗的谥号。亦称中襄王。然弗于三国魏齐王正始九年(248)继位,西晋武帝泰始六年(270)死,葬于中川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任阿里总管。珠尔默特策布登次子。乾隆十五年(1750),避其叔※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陷害,入扎什伦布寺为僧,幸免。同年,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被清驻藏大臣傅清执杀后,得以查证其父被陷身
傣语音译,又名宣慰田。旧时云南车里宣慰使司宣慰使(傣族称“召片领”)世袭领有和直接经营的私庄,系从村社耕地中划出和圈定的,为领主官田之重要部分。用以出租给村社集体,向其征收官租。有两种地租形式:一种是
1685—1763清宗室。满洲镶白旗人。爱新觉罗氏。康熙第十二子。康熙四十八年(1709),封贝子。屡从帝巡幸。五十六年(1717),署内务府总管。寻掌正白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事务。六十年(1721
见“石抹咸得不”(456页)。
元代湖泊名、驿站名。又称盖利泊、界里泊。为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驿道上的驿站之一。即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南境巴彦查干诺尔。泊西另有一个小海子,称“狗泊”,今名九连城诺
藏语称“位萨多仁”,意为“拉萨石碑”。位于西藏拉萨大昭寺前。唐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丸年,823),吐蕃赞普赤祖德赞建,以纪念长庆元年及二年唐蕃两次会盟。碑身呈方柱形,高4.78米,宽0.95米,厚0.5
见“张承奉”(1181页)。
见“巴岳特”(4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