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庄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旧时纳西族社会的基层组织。纳西语音译。意为“住宅”,引伸为“亲族”之意。流行于云南永宁纳西族地区。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结成的※斯日(女儿氏族)。由于生产发展,人口增长,分裂为若干独立的生产、生活单位—衣社
见“”(1731页)。
满语音译,“存下”、“留下”、“留遣”之意。清代军机处※军机章京,凡随从皇帝出巡者,之前之后依例可休息数日或十数日(视去处远近及停留久暂而定)。期间其缮写谕旨诸务,由※军机大臣布置给不参加扈从的章京连
?—396晋代匈奴独孤部首领。又作刘亢泥、刘可泥。※刘库仁子,※刘显弟。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兄杀叔刘眷自立,欲图谋鲜卑拓跋珪(后为北魏道武帝),以己妻为珪姑母,密告为备,使珪免于难。次年,受
古县名。东汉献帝初平四年(193),将原充国县南部境土析出置此县。成汉时(304—347),又将西充国县并入。因其初为“蛮夷”之地,故加“国”字。南朝梁时改为南部县,即今四川南部县地。
见“慕容熙”(2439页)。
唐吐蕃军政建制, “如”藏语意为“翼”。七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仿唐府兵制创立,为军政单位,掌管辖区内军政事务。辖地在卫地之内,为“五如”之一。分上下伍如。设“如本”统领。该如如本并军事长官为那囊王干及贝·
金宗室。女真族。完颜氏。银青光禄大夫胡速鲁子。年15,事太宗为左奉宸。皇统二年(1142),充护卫,授武器署丞,累官肇州防御使。大定(1161—1189)初,为元帅右都监,曾率部参与镇压契丹起义军。后
参见“阴山”(933页)。
1678—1738清代德格第四十二世土司兼德格寺主。旺钦衮波次子。曾征服石渠、江西、白玉及竹庆等地一些部落,势盛。清雍正四年(1726),为清松潘镇总兵招抚,授德格安抚使职,赐金印。十年(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