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镕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六子。号西园主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袭封贝勒。三十七年(1772),晋质郡王。五十四年(1789),晋质亲王。卒,谥庄。善词、工画,兼通天算,著有《仙壶兰韵》、《九思堂诗钞》四卷及《惺斋诗稿》等。所绘《长江帆影图卷》,是现存描绘壮丽河山的优秀作品。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六子。号西园主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袭封贝勒。三十七年(1772),晋质郡王。五十四年(1789),晋质亲王。卒,谥庄。善词、工画,兼通天算,著有《仙壶兰韵》、《九思堂诗钞》四卷及《惺斋诗稿》等。所绘《长江帆影图卷》,是现存描绘壮丽河山的优秀作品。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玉树二十五族之一。牧地在通天河东北岸。东界加迭喀桑、称多,北邻娘磋,西南抵通天河、安冲。有百户1员,驻沁喀庄。无百长。属民百余户,庐居农耕。信奉喇嘛教红教派。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
明甘肃洮州土司。藏族。土目南秀节之子。洪武二十年(1387)承袭,二十五年(1392),同指挥李凯招抚藏众认纳茶马。永乐三年(1405),赐姓昝。宣德五年(1430),以功升洮州卫百户。七年(1432
?—1037宋时归义军节度使。一作曹顺。※曹宗寿子。大中祥符七年(1014),父卒,继任。同年以归义军留后遣使贡于宋,表请金字藏经、泊茶、药、金箔。真宗授其为归义军节度使。初向辽进贡时自称“沙州回鹘”
宋代岭南方志。南宋周去非撰。作者淳熙朝(1174—1189)曾任桂林通判,耳闻目睹岭南诸事,随事笔录,秩满东归时编次成书。分10卷:卷1为地理、边帅;卷2—3为外国;卷4为风土、法制;卷5为财计;卷6
见“唐兀”(1923页)。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见“毛明暗台吉”(361页)。
见“咄于”(1388页)。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天启元年(1621),由石砫宣抚司升置。以原宣抚使马千乘子马祥麟晋为宣慰使,治石砫(今四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管辖溪洞蛮民(今土家族等)。明隶重庆府(治今重庆市区),清隶夔州府(治
?—1752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煜子。雍正五年(1727),父卒,次年,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有子恒钿、恒锐。乾隆十七年(1752)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