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明代湖广龙潭土官。土家族。任龙潭(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据《明史·湖广土司》载,“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眦杀人,系狱”。其子黄中以随征白草番功为之赎罪。出狱后益骄,同子结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云阳
又称吐谷浑道。丝绸之路东段支线,不通过河西走廊而自陕西西安(古长安)至甘肃陇西,沿今青海柴达木盆地进入新疆。汉武帝(一说汉宣帝)时即开此道。晋隆安三年(399),僧人法显从长安至印度,宋永初元年(42
?—1899清朝宗室、学者。满洲镶白旗人。字伯熙、伯蕴,号意园。肃武亲王※豪格7世孙,协办大学士敬征孙,左副都统御史恒恩子。少聪慧,10岁作诗。光绪二年(1876)进士。授编修,历任日讲起居注官。益励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1755—1796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瑶林。大学士傅恒之子,清高宗孝贤皇后之侄。乾隆三十五年(1770),由三等侍卫擢头等。后授户部右侍郎、镶黄旗满洲副都统。三十八年(1773),从定西
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首领。叶尔羌(今莎车)人。维吾尔族。和卓乌拜都拉长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因不满阿帕克和卓暴政,于叶城、泽浦和英吉沙尔等地发起暴动,迫使其让位于穆罕默德·额敏。旋以穆罕
1628—1686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三女,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公主。崇德四年(1639)正月,下嫁孝庄文皇后兄子蒙古科尔沁部奇塔特。八年(1643),赐固伦额驸仪仗。顺治六年
又称库木土拉千佛洞。位于今新疆库车县城西南30公里处。为古龟兹国及西州回鹘时期的佛教遗址。石窟凿建于渭干河东岸悬崖上,现存洞窟北区为80窟,窟形和壁画保存较完好的不到半数;南区编号洞窟为32个,保存较
见“好儿趁”(937页)。
官名。景龙四年(710)置于伊州西北之甘露州(今巴里坤肋巴塘)。为唐北庭都护府所属伊吾军之长官。辖兵3000,马300。蒲类东各守捉及州、镇驻兵皆归其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