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札萨克旗
见“土尔扈特南中旗”(73页)。
见“土尔扈特南中旗”(73页)。
吐蕃大臣。赞普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时人。系吐蕃舅臣(即尚论)。赤德祖赞死后,子赤松德赞嗣位,年幼,他掌握吐蕃实权,反对佛教,推崇本教,毁卡查及珍桑神殿,将大昭寺当作屠宰场,亵渎佛教,流放僧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关于中俄西段边界走向的不平等条约。1864年10月7日(清同治三年九月初七),清朝钦差勘办西北界事宜大臣、定边左副将军明谊和俄国钦差大臣、驻伊犁总领事扎哈罗夫(一译杂哈劳)等在塔
见“额克卫”(2531页)。
1589—163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六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与阿拜、巴布泰征东海虎尔哈北路,以功授三等甲喇章京。天聪八年(1634)四月,封一等辅国将军。清崇德四年
见“婆娑府路”(2128页)。
见“浪峨”(194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鄂尔珲山所。永乐五年(1407)正月,纳木里河女真野人首领白百舍等来朝,以其居地置所,与纳木河、甫门河2卫同时设立。旧有说其地在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南620
即“鄂尔布”(2049页)。
一作段易长,即“段正兴” (1696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债”。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债的一种称谓。解放前随着当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放债现象已很普遍,所放债务主要是粮和钱,借债多为贫苦农民,原因主要有青黄不接时缺口粮和生病及婚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