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
佛教称谓。梵文音译,意为“乞士”(即靠乞食为生),又有“破烦恼”、“出家人”、“净持戒”、“怖魔”之意。蒙古称其为第雅齐。指出家学佛受具足戒之男僧。坚持守清净戒律。要举行简单而神圣的仪式受比丘戒,取得僧众的公认,不得私相授受。
佛教称谓。梵文音译,意为“乞士”(即靠乞食为生),又有“破烦恼”、“出家人”、“净持戒”、“怖魔”之意。蒙古称其为第雅齐。指出家学佛受具足戒之男僧。坚持守清净戒律。要举行简单而神圣的仪式受比丘戒,取得僧众的公认,不得私相授受。
书名。清编年体史书。原名《大清历朝实录》。官修。清制每朝皇帝死后设实录馆,纂修该朝实录,事毕撤销。修成的实录缮写五份,每份有汉、满、蒙3种文体,按装帧分大红绫、小红绫、小黄绫本,分藏皇史宬、沈阳故宫、
贵州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包括黔西、大方等黔西北地区)彝族安氏土官宣慰司衙门的官制。据《水西土官制度略》载,九纵指自上而下的九等官,即更苴、穆魁、魁、补木、器脉、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因居住于秃答水(今黑龙江省萝北县的都鲁河)流域而得名。辽代扼鹰路(向辽贡献海东青等猎鹰的驿路)要冲。穆宗完颜盈歌七年(庚辰年1100),令该部阳为绝鹰路,盈歌又自请讨之,以取宠
又作世佐领。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八旗基层组织及其首领之称。其首领,为世职官之一。从清太祖努尔哈赤时起至清入关后,其来源有:(1)率领族、属人丁归附者,即以其人丁编设佐领,令率领人或其子孙为管理者。
即“速末水”(1840页)。
即“斡儿寒河”(2427页)。
见“蒙格”(2324页)。
书名。清代余庆远撰。1卷。作者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随兄游宦至云南丽江府维西厅(今维西县),以亲身目睹或采访并记成书,内容包括:气候、道路、夷人、物器4类。其中涉及纳西、藏、白、普米、傈僳、怒等
1858—1931清朝大臣。字吉甫。号素庵。蒙古镶蓝旗人。光绪举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为山西按察使、布政使。后历任陕西布政使、巡抚、江西巡抚。三十年(1904),调察哈尔都统。次年,任陕西总督
1899—1959中共党员。又名赵壁诚。蒙古族。土默特左旗乌尔素村人。家贫,15岁在巧尔气召当小喇嘛,诵经读书。后入土默特旗初级蒙文小学。1920年入土默特高等小学。1923年入北京蒙藏学校,参加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