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克色春
见“家素谋”(1947页)。
见“家素谋”(1947页)。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正统(1436—1449)中置。治所即今湖南大庸县西北茅冈。清顺治四年(1647),长官覃荫祚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住牧茅冈。雍正十二年(1734),长官覃纯一被迫纳土,呈请
清代庄园种类之一。即*皇庄,*王庄之所自出。皇室庄园悉由掌管皇家事务的内务府有关官员综理,故称。来源,即以圈地、*旗余地、投充地等拨设。乾隆五十六年(1791),高宗弘历命以大凌河马厂东西成荒之地(即
929?—979?辽代大臣。又作昌术、昌主。字粘衮:汉名琮,字伯玉。契丹族。漆水郡人。辽太祖阿保机弟※耶律迭剌孙。智敏善论,少有勇。以皇族后裔入仕,为官清廉。年十五,任先锋军监师,随太宗南下,屡建战功
蒙古语音译。由蒙元时期掌管军事、民政重要事务之※“达鲁花赤”(镇守官)演变而来。现代蒙古语意为“首长”或“首领”。为蒙古准噶尔等部管理鄂拓克军务、民政的官员。有时也用来称呼构成鄂拓克的下层单位头目,如
明代藏区部落名。居地在洮州(今甘肃临潭)。成化十一年(1475),其族217人入朝贡马及方物。虽礼部以“违例冒滥”上奏,终以既来不可拒为由,依常例给赐。十六年(1480),族人喃奔等来朝贡驼、马、甲胄
?—1652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天聪三年(1629),从征明,破敌于通州河边。六年(1632),从征察哈尔蒙古,破敌于兴安伊喀伦地方。崇德六年(1641),再征明,围锦州。次年,叙功授半个前程。顺
藏语音译,意“扈从”、“随员”。其中大贵族属下者,系经原西藏地方政府封授世袭,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农奴,靠剥削为生,民主改革时被划为农奴主或农奴主代理人,属于剥削阶级。后逐渐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
明代傣族土司名。永乐五年(1407),与散金长官司同时置。隶云南都司。其地旧属麓川、平缅。时土蛮註甸八等来朝,请别设长官司,从之。命註甸八等为长官,各给印章。
古水名。一作室建河。所指有三说:历来通说为今额尔古纳河;今或认为是额尔古纳河与黑龙江的合称;或说是额尔古纳河与黑龙江会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前的流段之合称(此以下之黑龙江流段时称黑水)。史载其源出俱伦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