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通明
拉祜族爱国首领。原活动于云南澜沧、沧源一带,清同治(1862—1874)年间,因率拉祜族反清斗争失败,带领数千户拉祜族、傈僳族人民退入西盟山地区定居,以传播佛教和与佤族头人歃血立盟等方式,取得对阿佤山的统治权。时英国殖民者妄图侵占西盟阿佤山,他多次粉碎侵略者的阴谋。光绪十六年(1890),英殖民主义者的武装“勘测队”从缅甸侵入,强令其归属英国,毅然拒绝。十八年,清政府封其为西盟、勐梭土目。
拉祜族爱国首领。原活动于云南澜沧、沧源一带,清同治(1862—1874)年间,因率拉祜族反清斗争失败,带领数千户拉祜族、傈僳族人民退入西盟山地区定居,以传播佛教和与佤族头人歃血立盟等方式,取得对阿佤山的统治权。时英国殖民者妄图侵占西盟阿佤山,他多次粉碎侵略者的阴谋。光绪十六年(1890),英殖民主义者的武装“勘测队”从缅甸侵入,强令其归属英国,毅然拒绝。十八年,清政府封其为西盟、勐梭土目。
见“速把亥”(1840页)。
见“蒙格”(2324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庄园在藏绒上部地区,为18世纪后藏三个军官世家之一。家族成员中身致通显者有:达阳台吉班丹旺结,在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占领西藏期间,曾助受难之颇罗鼐。雍正六年(17
书名。清道光元年(1821)徐松撰。全书5卷。书中将嘉峪关以西及新疆各河按所注湖泊,分为11个水系,仿《水经注》体例,提纲挈领,条分缕析,分叙11个水系的水道,旁及沿岸交通、物产、城邑兴废、民族分布。
书名。约成书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仅见有传抄本,出自前清史馆所藏旧抄本,原本霉烂,多缺字,经近人吴丰培于1979年据四川通志、清史稿疆臣年表加以补订。内分建置、疆域、职官、山川、津渡、城垣
清朝派驻青海地方行政长官。一称青海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大臣、总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雍正三年(1725)置。由理藩院从散秩大臣、八旗护军统领、副都统及各部侍郎中简任。3年一换。办事大臣衙门内设司官
参见“三教理”(50页)。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见“果洛克族”(1440页)。
见“亦东河卫”、“亦屯河卫”(8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