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耶赤心
一作朱邪赤心,即“李国昌”(1036页)。
一作朱邪赤心,即“李国昌”(1036页)。
见“比粟”(189页)。
即“阿巴特”(120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都备伯克、都贝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征收2千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突厥语,意为“公驼汗”。西迁回鹘在中亚建立的※喀喇汗王朝最高统治者的称号之一。史载,※萨图克于伊斯兰历三三○年(942—943)在圣战者支援下占领巴拉沙衮(今中亚楚河畔碎叶城东)后,始称“博格拉汗”。
见“葛可河卫”(2184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桑锦达赉之南。东至哈喇布尔噶素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西至琴得根接赛音诺颜部中左旗界,南至察汉布尔噶素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后旗界,北至依克特里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
清代于新疆南疆官府置设之维吾尔族小头目。有额设和虚设两种。额设准其使用铜质顶带,定员;虚设为历任大臣沽名私赏,属临时委派,无定员。嘉庆十二年(1807),经松筠奏请,诏允俟额设缺出,择其奋勉者报部补用
拉祜语音译,意为“租种”。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租佃的称谓。随着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解放前在拉祜族内部已产生租佃关系,出租的土地大多是水田(旱地在拉祜族内部多为“借种”),出租者多是地富阶级,租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554或555东魏、北齐官员。字百年。太安狄那人。一说为匈奴破六韩氏(孝文帝时改为韩氏)。北魏永安(528—530)年间,高欢镇晋州,被引为镇城都督。普泰元年(531),随欢起兵信都。次年,从破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