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乌思、兀儿速惕、兀刺速惕、兀速等。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其居地在今叶尼塞河上游乌斯河流域。《元史·地理志》:“乌斯亦因水为名,在吉剌吉
1509—?明代蒙古右翼兀慎(乌审)部领主。简称拉布克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巴尔斯博罗特第三子,※俺答汗弟。驻牧于大同以北的葫芦海子,在大同守口堡与明朝互市。嘉靖二十一年(1542)长兄吉囊
“塌里”,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塌里为※涅剌部下之一石烈。
?—586或587北周、隋朝将领。字富仁。代人。鲜卑达奚氏(奚氏)。魏定州刺史达多俟孙,骠骑大将军达奚庆之子。15岁,袭爵乐安公。西魏大统(535—551)中,任奉车都尉,被宇文泰引为亲信。以战功,历
见“阿塔”(1197页)。
为承领青海西宁地方开荒之蒙、藏族制定之规定。清雍正十年(1732),青海办事大臣达鼐奏准试办农场后,百余年间,垦荒政令流于形式,群众自动垦殖,官方为避免纠纷,光绪十年(1884)禁止垦荒。三十四年(1
765—830唐朝文臣。字蹈中。河南洛阳人。先世鲜卑于氏。工部尚书、东海郡公※于休烈孙,给事中于肃子。少时以家世负文史盛名,志行修谨,为时人所称。登进士第,为秘书省校书郎。后自协律郎、大理评事试监察御
见“元宏”(226页)。
1049—1118辽末大臣。一名挞不也。字特免。契丹族,六院部人。魁伟简重,善骑射。道宗清宁(1055—1064)初,由兄萧图独举荐,补祗候郎君,迁近侍敞史,护卫太保。咸雍三年(1067)三月,奉命使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