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翊伸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先世乌斯藏加渴人,明封颁宣慰使,世袭土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平定全蜀,以首倡投诚,缴宣慰使印,奉旨给瓦寺安抚使印、号纸一道。康熙二年(1663),以杂谷阿朋作乱,率士兵随清军进剿。事定,赐赏。吴三桂略四川,成都失守,以兵守茶关,誓不从逆。后县属通山五寨羌人图变,负固不服。二十年(1681),奉命率兵临之,皆归诚,事息。卒,子坦朋吉卜嗣。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先世乌斯藏加渴人,明封颁宣慰使,世袭土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平定全蜀,以首倡投诚,缴宣慰使印,奉旨给瓦寺安抚使印、号纸一道。康熙二年(1663),以杂谷阿朋作乱,率士兵随清军进剿。事定,赐赏。吴三桂略四川,成都失守,以兵守茶关,誓不从逆。后县属通山五寨羌人图变,负固不服。二十年(1681),奉命率兵临之,皆归诚,事息。卒,子坦朋吉卜嗣。
?—1755清朝大臣。董鄂氏。满洲正白旗人。初为三等侍卫,累迁镶红旗满洲都统。乾隆五年(1740),授安西提督,驻屯哈密。十五年(1750),调任湖广总督。十八年(1753),清廷拟征准噶尔,任钦差大
1584—1635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六世活佛。藏族。与云南丽江纳西族土司木土增结缘,留居丽江传法,协助木土司刻印藏文大藏经。木土司根据蔡巴《甘珠尔》经底本主持刻印,特邀其编纂和校订,明万历三十六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即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乌审旗。牧地东界鄂尔多斯右翼前旗,西界右翼中旗,南界清水营边城,北界左翼后旗。唐为河滨县地,宋入西夏,明嘉靖中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袄儿都司(即鄂尔多斯)济农
“宁古塔”满语“6个”之意;“贝勒”清官爵名。相传清皇室先祖,兄弟6人,近邻而居,后称其地为“宁古塔贝勒”,简称宁古塔。地在苏克苏护河呼兰哈达下之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村)。
南北朝时期鲜卑薛干部首领。《晋书·赫连勃勃载记》作“他斗伏”,一说即《魏书·薛野䐗传》之“达头”。原居于三城(在今陕西延安市东南)。北魏登国六年(391),铁弗匈奴首领刘卫辰败亡后,率部
藏语音译,简称“启介”。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1909年铸造,正面铸有狮子图案,背面铸币名和藏历“十五绕迥四十三年”字样。面值作藏银7分5厘。1917年梅吉造币厂成立,1918年重铸,面值、图案相同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
见“部族军”(1905页)。
?—1243蒙古国时期官员。又作阔里吉思、库尔(而)古司。畏兀儿人。祖居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西之八儿里黑。幼善畏兀儿文书。初事成吉思汗长子术赤,为部将,后任必阇赤(书史)。受命以畏兀儿字
唐代吐蕃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即奴隶的奴隶,亦译“奴下奴”。详见“更” (10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