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谊
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托克托莫特氏。内务府大臣明训弟。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以主事用,分兵部。道光五年(1825),补官,十三年(1833),充武会试提调。十四年,升员外郎。十六年(1836),充张家口税务监督。二十七年(1847),擢山西按察使。咸丰三年(1853),充哈密办事大臣。四年,调库伦办事大臣。六年(1856),授镶黄旗蒙古副都统。九年(1859),擢乌里雅苏台将军。十年,与俄国使臣查勘西界事宜。同治五年(1866),因病,奏请开缺。七年卒,谥勤果。
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托克托莫特氏。内务府大臣明训弟。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以主事用,分兵部。道光五年(1825),补官,十三年(1833),充武会试提调。十四年,升员外郎。十六年(1836),充张家口税务监督。二十七年(1847),擢山西按察使。咸丰三年(1853),充哈密办事大臣。四年,调库伦办事大臣。六年(1856),授镶黄旗蒙古副都统。九年(1859),擢乌里雅苏台将军。十年,与俄国使臣查勘西界事宜。同治五年(1866),因病,奏请开缺。七年卒,谥勤果。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大领主委任的属部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恰,与首领同”,“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科瓦列夫斯基《蒙俄法词典》及田清波《鄂尔多斯词典》释其义为
约春秋时期※蜀人首领。一称杜主。继※鱼凫之后为蜀王,教民务农,娶朱提(今云南昭通市)有梁氏女利,移治郫邑(今四川郫县城北2里),更名蒲卑,自号“望帝”。自以功德高于诸王,大加开拓。后因水灾不能治,其相
见“罗苴子”(1416页)。
西夏大臣。党项族。仁宗时殿前太尉讹罗绍先弟。官居殿前马步军太尉。乾祐三年(1172)四月,被派遣与枢密直学士吕子温、匦匣使芭里直信赴金朝贺金世宗上尊号。六年(1175)十二月,以兴庆尹官职受命与翰林学
见“定结”(1527页)。
①(?—1739)卫拉特蒙古青海绰罗斯部台吉。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子卓哩克图和硕齐孙,察罕丹津婿。康熙五十五年(1716),进京朝觐,封公品级一等台吉,授札萨克。雍正元年(1723),罗卜藏丹津举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治城邑者”。执掌女真内务政务(一说“阿买”为“厄木”之对音,意为第一,即第一勃极烈)。收国元年(1115)七月,阿骨打设谙班、国论、阿买、昃4勃极烈共掌
又名《库伦条约》。沙俄为攫取外蒙古控制权,诱迫外蒙古封建主订立的条约。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并以“保护者”的姿态,于次年11月3日,以廓索维慈为全权代表,与哲布尊丹巴委派的三音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