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南城清真寺
位于云南昆明正义路。始建于元朝。该地附近原有16户回族,就近建一举行礼拜之所,后发展成47户,始正式建立清真寺。时自天方(麦加)来中国传教的40名使者,经云南赴长安途中,一名使者曼苏尔死于云南,葬在该寺石灰巷内。赛典赤·赡思丁任云南平章政事时,重修该寺。明将沐英后人复重修。清康熙(1662—1722)中又重建,朝廷颁给“天房寺”匾额。云南回民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令马如龙再行修复。该寺为砖木结构,中国宫殿式建筑。现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云南昆明正义路。始建于元朝。该地附近原有16户回族,就近建一举行礼拜之所,后发展成47户,始正式建立清真寺。时自天方(麦加)来中国传教的40名使者,经云南赴长安途中,一名使者曼苏尔死于云南,葬在该寺石灰巷内。赛典赤·赡思丁任云南平章政事时,重修该寺。明将沐英后人复重修。清康熙(1662—1722)中又重建,朝廷颁给“天房寺”匾额。云南回民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令马如龙再行修复。该寺为砖木结构,中国宫殿式建筑。现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见“小云石脱忽怜” (152页)。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地域最大。其王巂辅首卒,无子,弟佉阳照立,卒,子照原立,后丧明,子原罗质于南诏(蒙舍诏)。南诏第四世王蒙归义(皮逻阁,728—748年在位)密有兼吞之意,归还原罗,
指珞巴族家长奴隶制下奴隶为奴隶主服劳役和缴纳实物的全部租赋。珞巴语苏经方言音译,“达康”意为“人役”、“负担”,“档”意为“缴纳”、“给”。西藏珞巴族的奴隶主以让※苏龙、※阿比拥有生产资料、独立经营等
氏族名。杜拉尔,意为“在河边居住之人”,鄂温克族杜拉尔、涂克冬和那哈他3个较大的哈拉(氏族)之一。分布在纳莫尔河、辉河、格尼河、阿伦河流域。下为毛哄(宗族),诸民族发展不平衡,尤其是牧区。自17世纪初
见“法因河卫”(1505页)。
旧时海南岛五指山黎族地区用以计量稻谷的单位。迄至解放前夕该地区仍沿袭以小刀掐穗的收割方法,以稻穗盈把为其计量单位,故称。约1公斤左右,6把为1攒,6攒为1对,2对为1律,2律为1姆。耕地面积通常也以播
即西州回鹘。因其首府在西州,后称和州而得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绛万户。建制见“拉堆洛万户”(1373页)。治所在今西藏昂仁县,管民2250户。拉堆绛万户《元史》失载,其辖区在藏地方上部以北,领地甚广,万户长为西夏王室后裔,夏亡后迁居其
伊斯兰教徒对穆罕默德的尊称(一说为其别号)。又译别庵拔尔、别谙拔耳、癖颜八儿、派噶木巴尔、擗奄八而。源为波斯语,义为“天使”或“圣裔”。元代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即其裔。相传新疆阿帕克和卓的祖先亦是其后裔
见“董本优”(21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