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辰
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多罗郡王※垂济恭咙第三子。雍正十年(1723),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乾隆八年(1743),赐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锡林郭勒盟副盟长。二十年(1755),献马助清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二十四年(1759),复献驼。
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多罗郡王※垂济恭咙第三子。雍正十年(1723),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乾隆八年(1743),赐乾清门行走。十六年(1751),授锡林郭勒盟副盟长。二十年(1755),献马助清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二十四年(1759),复献驼。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所辖4州之一,领洪贺、送城、吉理、石山4县。辽灭渤海后,其民被迁至今辽宁凤城、岫岩县一带,仍以原州名置州,县皆废。
见“湘水”(2277页)。
?—1809清朝大臣。正黄旗蒙古人。伍弥特氏。乾隆三十五年(1770)由前锋授为蓝翎长。随征金川、台湾,俱有功。累迁参领,赐号“继勇巴图鲁”。五十七年(1792),随将军福康安、参赞海兰察抗击入侵后藏
见“赫哲族”(2422页)。
战国时中山国相邦(相国)。亦作司马熹,一说即司马赒。汉朝太史公司马迁之先祖。原居卫国,后入宋国不得志,获罪遭髌刑。以残疾之身再入中山国,获重用,曾“三相中山”。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奉中山君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
733—781唐朝官员。高丽人,本名怀玉,受赐改名。生于平卢(治今辽宁朝阳市),服役于唐军,为平卢军裨将侯希逸下属。乾元元年(758),平卢节度使王玄志卒,因希逸为其姑母之子,与同僚共推之为平卢军帅,
在今四川茂县城北40公里处岷江东岸较场乡(原名叠溪)。该乡政府所在地有一巨石孤峰名点将台。峰上有唐贞观四年(630)所刻摩崖造像22龛,计石刻佛像78尊,主要为释迦牟尼佛、弥勒佛及观音菩萨以其胁侍像。
1632—1692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尚书尼堪从子。初袭三等轻车都尉。顺治七年(1650),任户部副理事官,累迁理藩院郎中。康熙十四年(1675),奉命赴蒙古科尔沁、翁牛特、巴林、敖汉、喀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