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秃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这一。亦作三屯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设。《满洲源流考》作三屯河卫,并说清代有三屯河地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480里,即辉发河之上游,也河之北有辉发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这一。亦作三屯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设。《满洲源流考》作三屯河卫,并说清代有三屯河地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480里,即辉发河之上游,也河之北有辉发城。
金大臣。字希明。懿州路(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契丹族。石抹氏。幼孤。初补枢密院、尚书省译史,历同知恩州军州事、监察御史、同知淄州军州事。善理案,平冤狱。改大兴府判官、沂王府司马、沁南军节度
即“薛干部”(2542页)。
?—1478东察合台汗国汗族,※吐鲁番统治者。自1464年起多次向明朝进贡;1472年袭破哈密,占据其地,但仍与明朝保持政治和经济关系。1478年病逝。
我国台湾高山族邹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3千余。居住在台湾中南部玉山以西阿里山一带溪谷和1000至1500公尺高地上,包括嘉义县吴凤乡达邦、里佳、山美、新美、来吉、
见“吐谷浑”(766页)。
1723—1757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姓伊克明安。※拉藏汗长子噶尔丹丹衷遗腹子,后随母博托洛克改嫁辉特部首领伟征和硕齐,遂继父姓。初领准噶尔一昂吉。乾隆十五年(1750),以噶尔丹策零长子喇嘛达尔札
明中叶至清同治前保安族社会基层组织村坊的头人。由当地地主豪绅担任。明末清初,居保安城外保安人聚居区下庄的居民,分属4坊,每坊设头人1人,总称“四坊头”。又因分属4个马姓家族,故又称“四坊马家”或“德让
参见“木特斡里伯克”②(260页)。
宋代下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彭师裕次子。继兄彭允林后,为下溪州刺史。太平兴国七年(982),受诏命,不得移动部内马氏所铸※“溪州铜柱”。以刺史旧三年则为州所易,请朝廷禁止。
清军平定大小和卓木之乱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二年(1757),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之子布拉尼敦(大和卓木)、霍集占(小和卓木)发动叛乱反清,屡与清军作战。二十四年(1759)闰六月,以清军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