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剌伊而
即“札剌儿”(433页)。
即“札剌儿”(433页)。
见“嘉木样吉美旺波”(2432页)。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徒丹、秃丹,《高丽史》作徒怠。来源于部名。居活剌浑水(今黑龙江省境呼兰河,一说为该省通河县之付拉荤河)、上京速苏海水(今黑龙江尚志县境一水)、按出虎水(今阿什河)、葛马合窟申等
见“夫余”(223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与南接太仆寺牧厂,西至察哈尔正白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察罕喇布坦拒附罗卜藏丹津叛,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九年(1731)复叛,其弟达尔札未附,留牧,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下设一
※奚族六部族的统称。又作奚六部。奚族源于※鲜卑,初为五部,辽太祖五年(911),尽入契丹,号※五部奚。据《辽史》记载,此五部为:※遥里(一作瑶里、姚里、肴里),※伯德,※奥里(一作奥理),※梅只(一作
?—1791清四川明正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率所属人众随清军征金川,奋勇出力,加恩赏戴花翎,并赐“佳木拜屯”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赴京朝觐,赐冠服。卒,子甲木参诺尔布
?—1837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乌忒米氏。嘉庆元年(1796),由健锐营前锋授蓝翎长。随参赞大臣德楞泰出师湖北,继入四川,镇压和追剿川楚陕白莲教起义,赏戴蓝翎。七年(1802),事平,回任。十一年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