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什城衙门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四年(1789),建扎什城教场。后于该营前建驻藏大臣衙门。咸丰七年(1857),因藏境不靖,衙门移至拉萨城,扎什营房遂废。参见“驻藏大臣衙门”(1554页)。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亦称扎什敦布,汉籍作扎什。位于拉萨北郊。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官兵营房。驻藏清军原在拉萨城内租民房为军营,后于色拉寺、大昭寺之间扎溪(扎什)地方另建城垣,移游击以下驻藏官兵营于此。乾隆五十四年(1789),建扎什城教场。后于该营前建驻藏大臣衙门。咸丰七年(1857),因藏境不靖,衙门移至拉萨城,扎什营房遂废。参见“驻藏大臣衙门”(1554页)。
藏语音译,意为“医算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讲习医药、历算,主要为封建领主治病及编制藏文历书的机构。清康熙十五年(1676),初在药王山之药王庙内传习医药知识,至五十六年(1717)后开始讲习藏医、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哈兰城卫和正统后所设哈郎卫称作海兰城卫或海兰卫。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坤儿布,明时授长官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降清。康熙十九年(1680),改副巡检司,颁给号纸,无印信。辖百户,不纳粮石。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其王丰时卒,子时罗铎立,卒,子铎罗望立,唐授浪穹州(今云南洱源县)刺史。被南诏(蒙舍诏)战败,率部落退保剑川(今云南剑川县南),更名剑浪。卒,子望偏立。卒,子偏罗矣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从子车凌乌巴什率属余1200余户偕汗车凌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多罗郡王,建旗。后晋封和硕亲王,兼右翼盟长。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
?—333十六国时期后赵宗王、将领。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石虎子。晋太宁元年(323),随父征青州,统左军,进师广固,执刺史曹嶷。后赵太和三年(330),石勒称王,行皇帝事,任
壮族传统葬俗。亦称捡骨葬、二次葬。流行于广西。老人死时,如非吉日,则暂时埋于一地,或装棺“寄葬”在山岩间,经三五年,待骨节脱落后,将其骨捡起、洗涮,从脚到头有次序地装入“金坛”(高约2尺、直径1尺,腹
唐吐蕃官名,又译称“十岑”。指吐蕃“四如”或“五如” (“如”即军事行政单位“翼”)中每如所设的16个地方官,即16域本。如伍如的16地方官是:堆隆、隆雪、墨竹、当雪、萨凯、热卡夏、帕兰、恩兰、昌域、
?—1696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人。简称阿努、阿奴,也称阿努哈屯。博尔济吉特氏。鄂齐尔图汗孙女(一作女,误)。美而慧。初嫁※僧格。康熙九年(1670),僧格在内乱中被杀后,使人间道至西藏告僧格弟噶尔丹,
见“元子攸”(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