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巴扎西贝桑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为恰巴万户长,从此其后历任恰巴万户长职。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为恰巴万户长,从此其后历任恰巴万户长职。
?—1865清代内蒙古东部地区“老人会”(蒙古语称“勿不格得楚格拉”)领导人之一。卓索图盟士默特左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蒙古族。咸丰十年(1860),与绰金汰等组织“老人会”赴京控告该旗封建
壮族传统球类运动之一。亦称“打棍”。流行于广西壮族地区。参加者数人至十数人不等。秋收后在田间或广场上举行。事先准备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硬质木球和一根长约30厘米、宽约3厘米,厚约1厘米的扁平木棒,与一块高
?—176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萨克达氏。自佐领迁索伦总管。乾隆二十四年(1759),从将军兆惠征小和卓霍集占,迫敌弃叶尔羌(今新疆莎车)远逃。继随副将军富德破敌于巴达克山。寻巴达克山汗素勒坦沙斩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
托忒语,喇嘛医生。一译额木齐。卫拉特蒙古人笃信喇嘛教。有疾病不请医生治疗,只延喇嘛诵经。诵经不能愈,再求其诊治。药物大都用中草药加工熬制成豪丸等形状。
明代藏区地名。又译作下隆卜、下隆布、下陇卜。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流域之结古乡。宣德二年(1427),其首领奉朝命护送、照料明使乌思藏之太监侯显过境。
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司衙门中头目之一。因其职司而得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官庄,巡视田间,督促和组织田丁耕作,兴修水利,修渠筑坝,引水灌溉;帮助土官催收谷租;并督促田丁按期给土官缴纳薪柴等。由家奴
?—600南朝至隋时钦州少数民族首领。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宁氏家族世为钦州地区豪门大酋,《新唐书·南蛮传》云:“有宁氏者,相承为豪”。陈朝时被封安州(隋时改钦州)刺史,自恃兵威,雄据一方。
即“蒙古源流”(233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色珠伦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与兀兰等四卫同时设立。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