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神
见“许兀慎”(921页)。
见“许兀慎”(921页)。
民国时期新疆进步民族上层。新疆阿勒泰人。哈萨克族克烈部首领。年青时在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求学,开始接触进步思想。1929年协助其父哈那比亚贝子和沙里福汗酝酿反对金树仁统治,事泄失败。1933年1月,
参见“僾尼”(2249页)。
解放前湘西和贵州铜仁、松桃一带民族地区高利贷者对当地桐民的一种剥削方式。高利贷者在每年桐树花开季节,贷给桐农现金或实物,事先把本息合并计算,按低价折合桐子若干斤,秋后收桐子归还。若折合桐油计算,称“卖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一佐领。曾辖有阿克、奥尔孜克、明克、契尔瓦4苏木。旗众操蒙古语。以畜牧业为主。多信奉喇嘛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三等之称。多罗,沿用满语,郡王,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两合而定此名。册封郡王,授镀金银册,以为延后。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10爵,定郡王一子
南北朝时期柔然的军职。北魏以军、幢为军事编制,柔然可汗社仑效法魏制,于北魏天兴五年(402)建立军、幢制度,“千人为军,军置将一人,百人为幢,幢置帅一人”。军将听命于可汗,幢帅由军将率领,并配有严格的
见“捺钵”(2037页)。
参见“茂特色布伯克”(1332页)。
见“俺答汗”(1884页)。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子。乾化二年(912)五月,奉命朝后梁,献方物,梁太祖朱温厚加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