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勒合真
见“忽鲁合真”(1490页)。
见“忽鲁合真”(1490页)。
明代东蒙古(鞑靼部)的统称。当时蒙古人习惯把自己和周围民族按大小统称为若干万,如“四十万蒙古”、“四万卫拉特(瓦刺)”、“八十万汉人”、“二十六万土伯特(藏族)”、“三万女真”、“三万高丽”等,均为概
地区名。在今吉林省东南部。辖域东西169里,南北75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境),西邻奉夭府开原县,南接兴京府通化县,北连伊通州。汉属玄菟郡。后汉、晋为高句丽地。唐及五代为渤海大氏所据。辽为回跋女真地
1604—1664明末清初将领。甘肃临夏八坊人。回族。崇祯(1628—1644)年间从军随陕甘三边总督洪征镇压山陕湖广农民起义军,升为指挥同知。以游击领兵驻防汉中。清兵入关,于顺治二年(1645)降清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喀巴卫,并说清代喀巴岭,在凤凰城(今辽宁省凤城县)西南30里。
明清两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韩腾于明末授土百户。清顺治年间(1644—1661),颁给号纸,无印信。辖407户,年纳青稞8.8石,交叠溪营守备衙门,折充兵米。
1757—?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森格雄地方。从格西喜饶旦增受戒出家。10岁以夏茸身份入隆务大寺经院学习。20岁从江龙赤干受近圆戒。曾任时轮经院教长,密宗学院法台,整修密宗佛殿。嘉庆十四年(
?—1451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兴隆(今黄平)人。苗族。景泰元年(1450),自称苗王,率数万苗众反征粮征款、滥派杂役,攻城池,杀官吏。围兴隆、新添(今贵定)、平越(今福泉)、清平(今凯里)等
即“质孙宴”(1467页)。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 —1450明朝太监。蒙古族。正统十四年(1449),随明英宗征瓦剌,在土木堡(在今河北怀来县东)兵败被俘,降也先,告以内地虚实,劝也先内侵并充向导。献策从宁夏进兵,夺取陕西苑马寺马匹,直趋江南,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