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兰阿鲁带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权元帅左都监,行元帅府事。四年,遣都统奥屯喜哥复取威州及获鹿县。为御蒙古军,修缮州县,改组军队,使河东、河北防御遂有起色。兴定元年(1217),改签枢密院事。以元帅左监军兼山东路统军使,知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事。同年九月,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于益都。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权元帅左都监,行元帅府事。四年,遣都统奥屯喜哥复取威州及获鹿县。为御蒙古军,修缮州县,改组军队,使河东、河北防御遂有起色。兴定元年(1217),改签枢密院事。以元帅左监军兼山东路统军使,知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事。同年九月,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于益都。
清代京师绿营之俗称。即“巡捕营”(948页)。
吐蕃医学巨著。藏文称《居希》、意译为《四续》,又译为《医方四续》。唐代吐蕃医圣老玉妥·云丹贡布(729—853)撰。成书于8世纪末。作者自幼热爱医学,潜心钻研,一生遍历五台山、康定、珞域、察隅、羌塘、
唐地方政权机构名。唐武德元年(618),改隋汶山郡为念州,领汶山、北山、汶川、通化等县。三年(620),置总管府,次年改为南念州。七年(624),改为都督府。贞观八年(634),改为茂州都督府,以郡有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即“晟丰祐”(1867页)。
书名。清姚明辉撰。3卷。光绪三十三年(1907)成书,铅印。编撰过程中参考《蒙古游牧记》、《蒙古地志》等书。第一卷,包括位置、山川、湖泽、沙漠、气候;第二卷包括区分、都会、政体;第三卷包括宗教、贸易、
?—1191金大臣。本名习显。女真族。徒单氏。汾阳军节度使况者之子,左丞相※完颜希尹之甥。其先金源县(治今辽宁朝阳县西北喀喇沁)人,后徙居比古土之地,后随猛安徙山东,占籍莱州(今山东掖县)。善骑射,有
见“达卢骨部”(731页)。
即“流求”(1942页)。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